第二十二章:论合法的誓言与誓愿
第二十二章:论合法的誓言与誓愿
第二十二章:论合法的誓言与誓愿 | 威斯敏斯特信条修订 - 威斯敏斯特准则
三、凡起誓的人,都当郑重思想此等庄严之举的重大, 因此,除了自己完全确信为真实的事之外,不可断言别的。 任何人也不可藉誓言使自己受约束去行任何事,唯独可以起誓行善良、公义的事, 即他自己所信为善良公义、且自己有能力并决心去履行的事。 此外,当合法的权柄要求人就某善良公义之事起誓时,拒绝起誓乃是罪。
对个人良心自由的新强调,说明了为何删去粗体这句话。
这里的关键,再一次,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以及其对任何人都不得被迫表明与其信仰或良心相违背之信念或声明的保障。
这一段可能被理解为与这些原则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