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敬拜规程
公共崇拜指南 - 威斯敏斯特1645
威斯敏斯特会议(1645)的公共崇拜指南,附音频和免费PDF:改革宗公共崇拜的完整指南
查理一世。议会第三次会期。
苏格兰王国议会法案,批准并确立《公共敬拜规程》。爱丁堡,1645年2月6日。
议会各阶层如今聚集,召开此第一届三年一次之议会的第二次会期,系依据国王陛下与三阶层于1641年所举行之上届议会的最后一项法案而召集;在公开宣读并郑重审议教会大会之法案后——该法案批准了以下适用于苏格兰、英格兰、爱尔兰三国(此三国近已藉庄严联盟与圣约而联合)公共敬拜神之规程,连同英格兰议会确立该规程之条例、以及该规程本身——议会各阶层依教会大会批准该规程之法案,全心并欢喜地接受此规程。借此法案,连同规程本身,议会各阶层无一人异议,批准并核准其一切标题与条款,并将议会之权柄附加、增添于教会大会前述之法案之上。且命令此规程具有议会法律与法案之全部效力,并据此付诸施行,使前述规程依教会大会前述法案之各项要点,得以遵守。
亚历山大·吉布森(ALEX. GIBSON),登记书记官(Cler. Registri)。
大会于爱丁堡,1645年2月3日,第10次会议。苏格兰王国教会大会为确立并施行《敬拜神之公共敬拜规程》所颁之法案。
鉴于:在这同受一位君主统治的三国之中,基督众教会间宗教上蒙福的联合与一致,久为我等中间敬虔而善意之人所热切渴望,且曾被提议为大条约中的一项主要条款——若无此纽带与堡垒之护卫,便不能指望有稳固、根基坚实且持久的和平;此后,此愿望以更大的力度与成熟,在三国的庄严联盟与圣约中重新焕发;因此,我等严格有责,务必竭力在教会治理体制、崇拜规程、信仰告白及要理问答形式上,达致最紧密的一致;而这一事项,早在我等立约之前、乃至立约以来,也一直是我等屡次恳求、抗议、并向国王陛下差遣专员、向英格兰议会尊贵两院提交声明、向可敬的神学家会议及英格兰长老会其余牧职人员致函的主题;正如所愿,我等本教会差遣专员之目的,也正是为与英格兰议会两院及在威斯敏斯德聚会的神学家会议所当委任之委员会,共同商讨在上述四项事务上达致一致;而且,凭良心而言,我等甘冒诸多重大危险之根本动机与目的,也正在于扑灭当前英格兰这场悖逆天理、血流成河之战争的吞噬烈焰,纵然此举致使本国内部削弱、并令入侵之敌得其便宜;我等不以任何事物为过于宝贵,务求此愿望得以实现。如今此项大工已进展至此:英格兰议会尊贵两院在与聚集彼处的两国神学家协商之后,已就适用于三国全境、敬拜神之公共敬拜规程达成一致,并送交我等审批,使本教会与苏格兰王国一旦同意,便可以两国之名义呈交国王陛下,请求御准并批约。教会大会既已极其郑重地审议、复核并详察前述规程,经多次公开宣读,经多方商议——无论在公开场合抑或私下委员会中——并已给予众人充分自由,容其提出异议,且已郑重邀请一切对此存有疑虑者,坦率提出,使其得以释疑;乃全体一致、无一人异议地议决:批准以下规程之一切条款,连同所附之序言;并要求、颁令、命令:凡与此相关之本国一切牧者及其他人士,皆当依此规程之文意与旨趣、并序言之用意,谨慎而一致地遵守施行。此项施行,将于本规程印行后、各区会已获通知之时开始,务使本国每一教会皆备有并保存一份印本以供使用;亦务使每一区会皆备有一份印本以供使用;并务使各教会大会对此规程之遵行或疏忽,予以特别留意记录,视其情形而定。惟本规程中关于主餐施行之条款——其中提及领餐者围坐或近坐于桌旁——不应被解释为:本教会认为,任何领餐者可随意不上前于桌旁领受,乃属无关紧要、悉听自便之事;亦不应被解释为:本教会赞同由牧者将圣礼要素分发给每一位领餐者,而非由领餐者彼此互相传递。又规定:此项规定,不得损害本教会在纪律书及历次教会大会法案中所定、而本规程未另行规定或确立之其他细节上的秩序与惯例。
最后,大会满心喜乐与感恩,承认神丰盛的祝福与无可估量的怜悯,使这久所渴望的宗教一致,得以在这样蒙福的时期实现,使这些国家一时之间,达致胜过任何其他改革宗教会的一致;这于我等而言,正是我等祷告、忧伤与受苦所得的回报;这在极大程度上除去了神百姓所受的羞辱,堵住了恶人与悖逆者的口;也是化恶为善,使我等得着所盼望的结局;我等满心期待与信心,因此欢欣;恳求主保守这些国家脱离异端、分裂、冒犯、亵渎、以及一切与纯正教义和敬虔之能力相悖之事;并求主使这些纯净、洁净的规程与我等、以及后世子孙同在,且使其能力与生命日益增长,为荣耀祂的大名,扩张祂儿子的国度,巩固各国间的和平与相爱,成全祂全体百姓的合一与安慰,并使我等在爱中彼此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