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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伏伊宣言》和《伦敦信条》与威斯敏斯德的对照

《萨伏伊宣言》和《伦敦信条》与威斯敏斯德的对照

《萨伏伊宣言》和《伦敦信条》与威斯敏斯德的对照 | 萨伏伊、伦敦与威斯敏斯德的对照 - 威斯敏斯德准则

威斯敏斯德信条在同一个十七世纪里有两个英格兰的女儿。 第一个是公理会的《萨伏伊宣言》(1658年);第二个是特别浸信会的《伦敦信条》(1677年,1689年正式采纳)。 两者都不是新的信条:两者都拿过威斯敏斯德的文本,几乎全部保留,只在其作者持不同意见之处才加以改动。 因此可以逐节比较,也因此这种比较极有教益:所改动的,恰恰就是使他们分开的东西。

《萨伏伊宣言》。1658年10月,英格兰一百多间独立教会的代表在伦敦的萨伏伊医院聚集。 一个由六位神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以曾任威斯敏斯德大会成员的托马斯·古德温(Thomas Goodwin),以及约翰·欧文(John Owen)为首,在几天之内预备了一份分为三部分的宣言: 一篇序言,一份信条(即经过修订的威斯敏斯德信条),以及一份共三十条的教会治理纲领。 序言提醒人注意一件常被忽略的事:他们面前的文本,不是大会所呈交、苏格兰所批准的那一个(即本站所载者), 而是英格兰议会于1648年所核准的那一个,其中已没有论惩戒和论教会会议的两章,没有第二十章第四节,也没有论婚姻那一章的相当一部分。 可见萨伏伊的若干删除并不是它自己的:是从议会承袭来的,又把它们当作了自己的。

《伦敦信条》。它于1677年在伦敦出版,没有署名,正值逼迫之时;1689年9月, 《宽容法案》既已颁行,一百多间浸信会教会的代表采纳了它。它不是从威斯敏斯德的文本出发,而是从萨伏伊的文本出发,并且自己说明了这一点: 其作者在序言中解释说,凡与前两个信条一致之处,他们都愿意使用与之「一模一样的字句」。 这一事实支配着整个比较。伦敦与威斯敏斯德之间的许多差异并不是浸信会的,而是公理会的: 是萨伏伊作出的,伦敦承袭了下来。

在下面的表中,威斯敏斯德的每一章旁边,列出萨伏伊对它作了什么,伦敦又对它作了什么。 「相同」的意思是:文本得以保留,除拼写或个别字词之外别无差异。

威斯敏斯德的章萨伏伊(1658年)伦敦(1677/1689年)
第一章:论圣经修改第十节(最高的裁判)随从萨伏伊;在开头加上一句论圣经的充足性
第二章:论神和三位一体在第三节加上一句扩充第一节和第三节
第三章:论神永恒的元旨相同缓和第三节;修改第五节;删去第七节
第四章:论神创造之工相同略有修改
第五章:论神护理之工修改第四节略有修改
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在第一节引入行为之约;扩充第三节重写第一节;扩充第三节;删去第六节
第七章:论神与人所立的约把第五节和第六节合并为较短的一节删去第二节和第四节;重写第三节和结尾
第八章:论中保基督略有修改增加两节论基督的职分
第九章:论自由意志相同相同
第十章:论有效的恩召修改第四节扩充第二节;修改第四节
第十一章:论称义明确说明基督主动的顺服和被动的顺服随从萨伏伊
第十二章:论儿子的名分相同相同
第十三章:论成圣修改第一节扩充第三节
第十四章:论得救的信心扩充第三节随从萨伏伊;扩充第二节
第十五章:论悔改得生重写全章随从萨伏伊
第十六章:论善行相同相同
第十七章:论圣徒的持守略有修改扩充第一节
第十八章:论蒙恩与得救的确信重写第二节再次加以修改
第十九章:论神的律法修改第一至第四节随从萨伏伊;从第一节拿掉「作为行为之约」
(无对应)增加第二十章「论福音」予以保留
第二十章: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删去第四节随从萨伏伊
第二十一章:论宗教的敬拜和安息日重新编排第五节修改第五节
第二十二章:论合法的起誓和许愿合并论许愿的各节缩短第三节和第四节;删去「若拒绝……起誓,乃是罪」
第二十三章:论政府官员重写第三节删去第三节;重写第四节
第二十四章:论结婚与离婚删去第四节的结尾以及第五节和第六节随从萨伏伊
第二十五章:论教会重写第二节;删去第三节和第四节;增加一节论末后的日子。另有教会治理纲领用缩略的萨伏伊纲领重写全章(共十五节)
第二十六章:论圣徒相通删去第三节从其中恢复论财产的那一条款
第二十七章:论圣礼修改第一节用简短的两节取代全章
第二十八章:论洗礼修改第一节;在第四节加上三个词重写全章:只给宣认信仰的人施洗,并用浸礼
第二十九章:论圣餐略有修改略有修改
第三十章:论教会的惩戒已删去已删去
第三十一章: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已删去已删去
第三十二章: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相同相同
第三十三章:论最后的审判相同相同

这张表说明三件事。第一,一致之处极多:在论神、论基督、论救恩的教义上,三个信条说的是同样的话,而且几乎用同样的字句。 第二,实质性的差异集中在一段之内:从第二十章到第三十一章,也就是在政府官员、教会和圣礼上。 第三,这些差异大部分是萨伏伊引入的;伦敦所特有的,是约、洗礼,此外就不多了。

本栏目的各篇文章把这些差异逐一过一遍,把三个文本并列在眼前。 最后两篇论述这张表所不能显示的:英格兰浸信会信徒与重洗派的关系, 以及几乎一切差异背后的那个原则,即独立教会。

这里所写的,是站在威斯敏斯德的立场上写的,对此并不隐讳。但与修订栏目的差别很大,宜于说明: 那里讲的是信条如何逐渐去适应每个时代的精神;这里讲的是同一个世纪、同一个信仰的弟兄, 他们读同一本圣经,却在某些要点上得出了另一种结论。然而有一条线把两个栏目连在一起: 美国长老会信徒在1788年从信条中拿掉的,几乎全都是英格兰议会在1648年已经拿掉的, 而独立派在1658年、浸信会信徒在1677年,也都认为拿掉得对。

资料来源。威斯敏斯德的文本即本站所载者。萨伏伊和伦敦的文本,已对照詹姆斯·安德森(James N. Anderson)的 三个信条对照表核对过, 引用时为自行翻译。萨伏伊的序言引自其全文。评价是我们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