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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第二纪律书(Second Book of Discipline,1578年)

苏格兰教会《第二纪律书》(1578年)全文:第一部论述长老制治理的论著,附免费PDF

westminster1647.com 的导言:不属于威斯敏斯德会议的文献。

如果说《苏格兰信仰告白》是苏格兰宗教改革的信仰,那么《第二纪律书》便是它的治理形式。它同样不是威斯敏斯德会议的作品:它起草于1576年至1578年之间,比会议早七十年。但它是第一部完整论述教会长老制治理的论著;1643年来到威斯敏斯德的苏格兰专员们,在会议辩论《治理形式》时,心中所想的正是它。因此,我们将它与《苏格兰信仰告白》一同收录于此,作为背景文献。

先前曾有一部《第一纪律书》,于1560年由撰写《信仰告白》的同一批牧者起草。它是为一个新生教会所定的改革纲领:牧者、诵经员、督导、每个堂区的学校、各大学、教会财产的用途。议会始终没有批准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些已经占有这些财产的贵族不愿将之归还。十五年后,局势已经改变:王室重新任命了主教,他们收取旧有主教辖区的收入,并且有人想要赋予他们管辖牧者的权柄。面对这种情形,教会总会委托一个委员会,将教会的治理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这委员会的灵魂人物是安德鲁·梅尔维尔,他于1574年从日内瓦归来;总会于1578年通过了这份成果。

它的出发点是一个贯穿全书的区分:教会的权柄与国家官长的权柄二者都出于神,但彼此有别。教会有其自身属灵的治理,直接出于基督——「祂教会唯一属灵的君王与治理者」;官长应当维护并保护教会,却不应治理教会,而牧者也不应施行国家的管辖权。将近二十年后,即1596年,梅尔维尔当面对詹姆斯六世说:在苏格兰有两位君王、两个国度,而在基督的国度即教会之中,国王不是元首,而是肢体。

在此基础上,本书描述了教会常设而永续的职分(牧师、教师、长老与执事),每一种职分当如何被呼召、被按立,以及教会藉以治理的各种会议:每个堂会的长老议会、省级会议、全国性会议与普世会议。由此它得出了最具争议的结论:监督之名属于每一位牧师,神的话语中并没有一种凌驾于其他牧者之上施行治理的主教职分。最后几章论及教会的产业、基督徒官长的职分、当时仍然存在的弊端(其中包括本书想要废除的圣职推荐权),以及这改革将为王国各阶层带来的益处。

议会从未批准它本身。总会于1581年下令将它载入会议记录;在詹姆斯六世在位期间,它是那些抵制主教之人的旗帜:1592年,议会以法律承认了长老会与各级会议,但数年之后,国王又恢复了主教制。当1638年的格拉斯哥总会推翻主教制时,人们所回归的正是这本书。威斯敏斯德的《治理形式》实质上说的是同样的内容,只是更为简洁,圣经依据也更为充分:同样的职分,同样的会议,同样拒绝凌驾于长老之上的主教。

我们所刊载的文本,是最古老印本的文本,即流亡尼德兰的大卫·考尔德伍德于1621年与《第一纪律书》一同出版的版本,当时正值主教们重新治理苏格兰教会之际。我们照其原有的拼写加以刊印,依据印本的图像转录,并与1641年的伦敦重印本对照校勘。我们改正了明显的排印错误(字母颠倒、词语重复),并为文中的三个希腊词语加上了重音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