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论大会与议会
第三十一章:论大会与议会
第三十一章:论大会与议会 | 威斯敏斯特信条修订 - 威斯敏斯特准则
一、为求教会更好的治理、更大的造就,
理当有一般所称为大会或议会的聚会。
二、正如官长可以合法地召集牧师及其他合适之人的大会,
以便就宗教事务咨询并领受劝告;
同样,当官长公然与教会为敌时,
基督的牧者可以凭自己的职分,
与各教会所差派的其他合适之人一同聚集开会。
一、为求教会更好的治理、更大的造就, 理当有一般所称为大会或议会的聚会。 各地方教会的监督及其他治理者, 凭自己的职分、以及基督为造就(而非毁坏)所赐给他们的权柄, 有权指定这样的聚会,并按其认为对教会有益的次数,随时聚集其中。
再一次,正如我们前面所见, 这些改变的原因在于当今新教深刻的教会论与政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