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14. 第三诫附加什么理由要我们遵行?
答 第三诫的附加理由是:「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祂是主、我们的神,所以我们不应亵渎祂的名,也不应以任何方式滥用;尤其触犯这诫的人,祂必不赦免、饶恕。即使许多人避开了人的监察和审判,但神不容他逃避祂公义的审判。
- 出埃及记 20:7.
- 利未记 19:12.
- 以西结书 36:21-23.
- 申命记 28:58,59.
- 撒迦利亚书 5:2-4.
- 撒母耳记上 2:12,17,22,24.
- 撒母耳记上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