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tminster 1647
English
Português
Español
Français
简体中文
Deutsch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Kiswahili
Nederlands
Română
Italiano
Русский
العربية
威斯敏斯德1647 首页
从哪里开始
威斯敏斯德准则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
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
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公共崇拜指南
长老制教会治理形式
附属文件
苏格兰信仰告白
第二纪律书
国民圣约
庄严盟约
庄严认罪
三十九条信纲修订
家庭崇拜指南
得救知识概要
曼顿致读者书
致基督徒读者信
其他资源
日内瓦诗篇
威斯敏斯德信条修订
萨伏伊与伦敦
准则对照表
在线圣经
提示
要正确查看本网站内容,需要启用
JavaScript
。
基督教教义纲要
问 34. 「得儿子的名分」是什么?
▶︎
答 「得儿子的名分」是我们从神白白领受恩典的作为,我们因此被收纳算为神众子的一员,有权享受神众子一切的特权。
约翰一书 3:1
.
约翰福音 1:12
.
罗马书 8:17
.
上一问 33. 「称义」是什么?
基督教教义纲要
下一问 35. 「成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