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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按立的权柄

论按立的权柄

威斯敏斯特会议(1645)的长老制教会治理形式,附音频和免费PDF:区会与总会的教会结构和长老治理

按立乃是长老会的行为。

按立的权柄、以及按立的一切事工,皆归于整个长老会;无论该长老会所治理之堂会是否不止一个,也无论这些堂会在职员或成员方面是否固定,就按立而言,皆无分别。

凡能方便地与他人联合之堂会,皆不应擅自独揽按立之全部与唯一的权柄,此事极为必要:

一、因圣经中并无任何一个能方便联合的单一堂会,独揽按立之全部与唯一权柄的先例;也没有任何规则可为此种做法提供依据。

二、因圣经中确有由一个治理多个堂会的长老会施行按立的先例;如耶路撒冷教会,其中有许多堂会:这许多堂会同属一个长老会,而这长老会施行按立。

无论在城市或邻近乡村,凡依规有序联合的宣道长老们,都是有权对各自辖区之内的堂会施行按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