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会的惩戒
论教会的惩戒
论教会的惩戒 -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章节
主耶稣是教会的王与元首,祂已将教会行政权交给教会的治理者(officers of the church),他们与政府官员不同560。
- 560. 以赛亚书 9:6,7.
- 提摩太前书 5:17.
- 帖撒罗尼迦前书 5:12.
- 使徒行传 20:17,28.
- 哥林多前书 12:28.
- 希伯来书 13:7,17,24.
- 马太福音 28:18-20.
天国的钥匙既交给这些治理者,他们就有保留罪或赦免罪的权柄,本著神的道和惩戒,对不悔改的人,关闭天国;又按情形,藉宣传福音和撤除惩戒561,向悔改的罪人敞开天国。
- 561. 马太福音 18:17,18.
- 马太福音 16:19.
- 约翰福音 20:21-23.
- 哥林多后书 2:6-8.
教会的惩戒是必须的,它是为了矫正犯罪的弟兄,以得著他们,并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样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团的酵;拥护基督的尊荣和福音神圣的承认;避免神的震怒,必须实行惩戒;如他们容忍恶名昭彰和刚愎的犯罪者来亵渎神的圣约和这约的印证,神的忿怒就要临到教会,这也是公平的562。
- 562. 哥林多前书 5:1-13.
- 提摩太前书 5:20.
- 马太福音 7:6.
- 提摩太前书 1:20.
- 哥林多前书 11:27-34.
- 犹大书 1:23.
为了更圆满地达成以上之目的,教会治理者应当按著犯罪的性质和犯罪者的罪状,予以劝戒,暂时停止圣餐,并逐出教会(excommunication)564。
- 564. 帖撒罗尼迦前书 5:12.
- 帖撒罗尼迦后书 3:6,14,15.
- 哥林多前书 5:4,5,13.
- 马太福音 18:17.
- 提多书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