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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结婚与离婚

论结婚与离婚

论结婚与离婚 -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章节
  1. 结婚必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若男人同时有一个以上的妻子,或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是不合神的法度的476

    • 476. 创世记 2:24.
    • 马太福音 19:5,6.
    • 箴言 2:17.
  2. 婚姻制度的设立乃为夫妻的互助477,按正道生儿养女,繁殖人类,使教会圣洁的后裔增加478,并防止污秽不洁的事479

    • 477. 创世记 2:18.
    • 478. 玛拉基书 2:15.
    • 479. 哥林多前书 7:2,9.
  3. 凡能用自己的判断来表示同意的各种人都可以结婚480,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当在主里结婚481。所以承认真正改革宗信仰的人,不应与不信主的人、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应该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咒诅异端的人结婚,以免背负不相称的轭482

    • 480. 希伯来书 13:4.
    • 提摩太前书 4:3.
    • 哥林多前书 7:36-38.
    • 创世记 24:57,58.
    • 481. 哥林多前书 7:39.
    • 482. 创世记 34:14.
    • 出埃及记 34:16.
    • 申命记 7:3,4.
  4. 不可在圣经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等内结婚483,此等乱伦的婚娶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使其成为合法同居的夫妇484。若鳏寡娶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娶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487

    • 483. 利未记 18:1-30.
    • 哥林多前书 5:1.
    • 阿摩司书 2:7.
    • 484. 马可福音 6:18.
    • 利未记 18:24-28.
    • 487. 利未记 20:19,21.
  5. 在订定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现,清白者的一方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486。若是在结婚之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487,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为合法488

    • 488. 马太福音 1:18-20.
    • 489. 马太福音 5:31,32.
    • 490. 马太福音 19:9.
    • 罗马书 7:2,3.
  6. 虽然人的败坏倾向于处心积虑用不正当的手段,把神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开,但除了奸淫或教会与政府官员无法调解的故意离弃的行为之外,没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489。离婚当遵照有秩序的手续公开进行,当事者不可随己意私自离开490

    • 491. 马太福音 19:8,9.
    • 哥林多前书 7:15.
    • 马太福音 19:6.
    • 492. 申命记 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