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结婚与离婚
论结婚与离婚
论结婚与离婚 -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章节
结婚必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若男人同时有一个以上的妻子,或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是不合神的法度的476。
- 476. 创世记 2:24.
- 马太福音 19:5,6.
- 箴言 2:17.
婚姻制度的设立乃为夫妻的互助477,按正道生儿养女,繁殖人类,使教会圣洁的后裔增加478,并防止污秽不洁的事479。
- 477. 创世记 2:18.
- 478. 玛拉基书 2:15.
- 479. 哥林多前书 7:2,9.
凡能用自己的判断来表示同意的各种人都可以结婚480,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当在主里结婚481。所以承认真正改革宗信仰的人,不应与不信主的人、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应该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咒诅异端的人结婚,以免背负不相称的轭482。
- 480. 希伯来书 13:4.
- 提摩太前书 4:3.
- 哥林多前书 7:36-38.
- 创世记 24:57,58.
- 481. 哥林多前书 7:39.
- 482. 创世记 34:14.
- 出埃及记 34:16.
- 申命记 7:3,4.
不可在圣经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等内结婚483,此等乱伦的婚娶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使其成为合法同居的夫妇484。若鳏寡娶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娶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487。
- 483. 利未记 18:1-30.
- 哥林多前书 5:1.
- 阿摩司书 2:7.
- 484. 马可福音 6:18.
- 利未记 18:24-28.
- 487. 利未记 20:19,21.
在订定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现,清白者的一方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486。若是在结婚之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487,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为合法488。
- 488. 马太福音 1:18-20.
- 489. 马太福音 5:31,32.
- 490. 马太福音 19:9.
- 罗马书 7:2,3.
虽然人的败坏倾向于处心积虑用不正当的手段,把神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开,但除了奸淫或教会与政府官员无法调解的故意离弃的行为之外,没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489。离婚当遵照有秩序的手续公开进行,当事者不可随己意私自离开490。
- 491. 马太福音 19:8,9.
- 哥林多前书 7:15.
- 马太福音 19:6.
- 492. 申命记 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