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章节
因为基督付上代价,使福音之下的信徒获得自由,这自由包括:(1)使他们脱离罪咎、神定罪的忿怒、道德律的咒诅388,被释放出来;(2)使他们脱离现今邪恶的世界、撒但的捆绑、罪恶的辖制389、苦难的残害、死亡的毒钩、坟墓权势的嚣张、永远的定罪390,并从中被拯救出来;(3)使他们可以无拘无束来到神面前,顺服神391,并非出于奴仆的心仍旧害怕,乃是出于儿子爱父的心,甘心乐意顺服392。律法之下的信徒也同样享有这一切的权利393;但在新约之下的基督徒有更多的自由,可以脱离犹太教会必须服从的礼仪束缚394,更坦然无惧来到施恩宝座前395,与神自由之灵有交通,这交通通常比律法之下的信徒所享有的更完全396。
- 388. 提多书 2:14.
- 帖撒罗尼迦前书 1:10.
- 加拉太书 3:13.
- 389. 加拉太书 1:4.
- 歌罗西书 1:13.
- 使徒行传 26:18.
- 罗马书 6:14.
- 390. 罗马书 8:28.
- 诗篇 119:71.
- 哥林多前书 15:54-57.
- 罗马书 8:1.
- 391. 罗马书 5:1,2.
- 392. 罗马书 8:14,15.
- 约翰一书 4:18.
- 393. 加拉太书 3:9,14.
- 394. 加拉太书 4:1,2,3,6,7.
- 加拉太书 5:1.
- 使徒行传 15:10,11.
- 395. 希伯来书 4:14,16.
- 希伯来书 10:19-22.
- 396. 约翰福音 7:38,39.
- 哥林多后书 3:13,17,18.
惟独神是良心的主宰397,在关于信仰或敬拜的事上,要使人脱离一切与圣经相离或相悖之人的道理与吩咐,所以如果有人违逆良心去相信人的道理,听从人的吩咐,就是出卖良心的真自由398;若有人勉强别人接受不明确的信仰399,要人绝对盲从,就是摧毁良心和理性的自由400。
- 397. 雅各书 4:12.
- 罗马书 14:4.
- 398. 使徒行传 4:19.
- 使徒行传 5:29.
- 哥林多前书 7:23.
- 马太福音 23:8-10.
- 哥林多后书 1:24.
- 马太福音 15:9.
- 399. 歌罗西书 2:20,22,23.
- 加拉太书 1:10.
- 加拉太书 2:4,5.
- 加拉太书 5:1.
- 400. 罗马书 10:17.
- 罗马书 14:23.
- 以赛亚书 8:20.
- 使徒行传 17:11.
- 约翰福音 4:22.
- 何西阿书 5:11.
- 启示录 13:12,16,17.
- 耶利米书 8:9.
凡假藉基督徒自由而实际犯罪,或心怀私欲的人,这样做正是破坏基督徒自由的目的;所谓基督徒自由的目的,就是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终身在神面前,坦然无惧地用圣洁、公义事奉祂401。
- 401. 加拉太书 5:13.
- 彼得前书 2:16.
- 彼得后书 2:19.
- 约翰福音 8:34.
- 路加福音 1:74,75.
再者,神所命定的权柄和基督付代价所换得的自由,并不是要让人彼此毁坏,而是要互相维持,彼此持守;所以凡以基督徒自由为借口,反抗国家或教会任何合法的权柄,或合法执行权柄的人,就是反抗神的命令402。人所发表的意见,或支持的行为如果违背了(1)天然的光,(2)已知有关信仰、敬拜、做法的基督教原则,(3)敬虔的实意;或是他们任何错谬的见解与做法,不管是本质错谬,或是在发表或支持的方式上,有碍基督在教会所设立的外在平安与次序者,教会均可合法追究403,并由教会加以惩戒,和政府官员的权柄加以制裁。
- 402. 马太福音 12:25.
- 彼得前书 2:13,14,16.
- 罗马书 13:1-8.
- 希伯来书 13:17.
- 403. 罗马书 1:32.
- 哥林多前书 5:1,5,11,13.
- 约翰二书 1:10,11.
- 404. 申命记 13:6-12.
- 罗马书 13:3,4.
- 约翰二书 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