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藉福音使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责
四、藉福音使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责
大卫·迪克森与詹姆斯·德拉姆的得救知识概要,附音频和免费PDF:关于福音与救恩的改革宗神学论著
四、要藉福音使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责。
论到藉福音、或恩典之约,使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责,须明白三件事:一、不信耶稣基督,或拒绝在祂里面所献上的恩典之约,乃是比一切干犯律法的罪更大、更危险的罪;因为听见福音的人若不信基督,就是拒绝神在基督里的怜悯——那唯一脱离罪与忿怒之道——就不肯与神和好。二、其次,须明白唯独藉信耶稣,才能得着完全赦罪与真实的义,因为神不要求任何别的条件,唯独信心;祂并从天上作见证说,祂喜悦按此条件称罪人为义。三、须明白:人若藉信心得着义,审判随之而来的一面,就是魔鬼在信徒身上的作为被毁灭,成圣的工作在他身上以大能得以完全;反之,人若拒绝藉信耶稣基督得着义,审判随之而来的另一面,就是不信之人被定罪,与撒但并其仆役一同永远沉沦。
为此目的,试举以下这些经文(尚有许多别处经文):为要显明不信基督之罪的重大;或为要显明拒绝在基督将自己献给我们时所提供的恩典之约之罪的重大,且看这公义的恩典之约是如何提供的,:「你们当就近我来;侧耳而听,就必得存活。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意即:你们若信我,与我和好,我就按约将基督并祂里面一切得救的恩典赐给你们:又重申于。
再者,当思想这普遍的应许,就其实质而言,等同于向每一个人个别所发出的特别应许,正如使徒所引用的,:「当信主耶稣基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这应许的缘由记在:「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既然这莫大的救恩已在主耶稣里提供出来,那不信祂、反倒别处寻求福乐的人,岂不是在追随虚妄的假神,撇弃了他本可在基督里得着的怜悯么?。他岂不是在心里亵渎神么?正如经上所说,:「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基督自己也见证说,干犯律法之罪没有一样能与此罪相比,:「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以此可使人确信不信基督之罪何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