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论道或神的儿子成为真人
第2条 论道或神的儿子成为真人
经威斯敏斯德会议修订的英格兰教会信纲前十五条,附经文证据,并与1638年文本对照;附免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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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教会(1638年版)
子,就是父的道,从永远为父所生,是真实而永恒的神,与父同一本质,在蒙福的童女腹中,从她的本质取了人性;以致两个完整而完全的性,就是神性和人性,在一个位格里结合在一起,永不分离;由此有一位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祂真实地受苦,被钉十字架,死了,埋葬了,为要使祂的父与我们和好,并作祭物,不但为原罪的罪责,也为人的本罪。
会议的修订(1647年)
子,就是父的道,从永远为父所生a,是真实b而永恒的神c,与父同一本质d,在蒙福的童女腹中,从她的本质取了人性e;以致两个完整而完全的性,就是神性和人性,在一个位格里结合在一起,永不分离;由此有一位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f;祂为我们的缘故真实地受苦,在祂灵魂里忍受从神而来最剧烈的折磨g,被钉十字架,死了,埋葬了h,为要使祂的父与我们和好i,并作祭物,不但为原罪的罪责,也为人的一切本罪k。
印本中的经文证据
- a. 箴言 8:22-31; 约翰福音 1:1,2,14.
- b. 约翰一书 5:20; 罗马书 9:5.
- c. 约翰福音 17:5; 希伯来书 1:8; 诗篇 45:6.
- d. 约翰福音 10:30; 希伯来书 1:3.
- e. 约翰福音 1:14; 以赛亚书 7:14; 路加福音 1:35; 加拉太书 4:4.
- f. 以赛亚书 7:14; 马太福音 1:23; 罗马书 1:3,4; 希伯来书 13:8.
- g. 以赛亚书 53:10,11; 马可福音 14:33,34.
- h. 彼得前书 2:24; 腓立比书 2:8; 哥林多前书 15:3,4.
- i. 以西结书 16:63; 罗马书 3:25; 哥林多后书 5:19.
- k. 以赛亚书 53:10; 以弗所书 5:2; 约翰一书 1:7; 希伯来书 9:26.